電子文獻屬于易損耗物品,為了滿足廣大讀者的閱讀需求,使其能發揮最大作用,圖書館特制定借閱規則如下:
1、本館電子館藏(光盤、軟盤、磁帶)教師最大借閱量為4張,學生最大借閱量為2張。
2、本館電子館藏借期為30天,允許續借一次,借期5天。逾期不還,每天罰款0.5元,節假日正常計算。
3、讀者如確實需要,圖書館為其提供光盤刻錄服務。每刻錄一張光盤收費5.00元(刻錄盤及外殼由我館提供)。
4、館藏電子文獻損壞及遺失賠償:光盤每張20元、軟盤每張15元、磁帶每張10元。
5、損壞外殼、條形碼各賠償2元。